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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账户禁用信用卡透支充值

2012年01月06日 11:37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拟要求互联网支付实名制,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资料图:支付宝标志。 井韦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央行昨日下午发布《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互联网支付账户的开立需要实行实名制,互联网支付即将步入“实名”时代。

  央行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个人客户申请开立支付账户时,支付机构应登记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身份信息,并对客户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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