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金太阳示范工程用电补贴标准下调至7元/瓦

2012年02月01日 21:54 来源于 财新网
三部门通知并未提及对项目业主身份的限制;分析师认为50%的补贴比例没有发生改变
青海格尔木戈壁滩的国投格尔木光伏发电站。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蒲俊)2月1日,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启动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其中,对用户侧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从9元/瓦下调至7元/瓦。

  通知还表示,考虑到2011年四季度以来,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下降幅度较大,2011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原则上由9元/瓦调整为8元/瓦。

  与2011年不同,今年的通知没有出现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自建自用的电力用户、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微电网)投资经营主体之一”的要求。项目单位资本金仍需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赵军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