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原太子奶集团总裁李途纯无罪获释

2012年02月13日 18:17 来源于 财新网
株洲检方认定李途纯此前被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及职务侵占罪,不成立或不符合起诉条件
资料图:原湖南太子奶集团总裁、董事局主席李途纯。 王伟 /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原湖南太子奶集团总裁、董事局主席李途纯被株洲检方认定三项罪名无法成立,不予起诉。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李途纯的代理律师翟玉华向该报出示的相关文书证明中称:2012年1月20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李途纯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株洲检方认定,李途纯等人以货款准备金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外李途纯涉嫌的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