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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诉深圳唯冠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开庭

记者 王姗姗 田林
2012年02月29日 08:5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29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苹果持iPad商标合同约束力界定将成为举证和辩论的焦点

  【财新网】(记者 王姗姗 田林)苹果公司(Apple Inc)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今日开庭。

  2月2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苹果公司所持iPad商标合同约束力的界定将成为双方律师举证和辩论的焦点。多位法律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不看好苹果在这场庭审中的胜诉可能。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苹果公司想拥有两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的IPAD商标,必须与其申请注册公司深圳唯冠签订转让合同。而本案最大的跷蹊处便在于:苹果公司与并不拥有这两个中国大陆IPAD商标的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唯冠)签署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合同。一向长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苹果公司看似犯下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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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报道详见【专题】ipad商标之争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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