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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收购中燃通函延迟至3月底

2012年03月02日 09:14 来源于 财新网
应股东要求把去年度业绩载入收购中国燃气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函,新奥董事会决定将通函的发布日期押后至3月31日
资料图:新奥能源标识。 章轲/CFP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 王永)新奥能源(02688.HK)对中国燃气(00384.HK)收购日期将延迟。新奥能源已通过公告表示,应股东要求把去年度业绩载入收购中国燃气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函,董事会决定将通函的发布日期押后至3月31日。

  新奥能源表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以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资料,包括新奥能源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向新奥能源股东提供最新资料以做出更知情之决定。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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