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批复同意了首钢集团(下称首钢)和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钢)兼并重组方案。并要求首钢要把通钢纳入集团总体规划,重组后的通钢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据财新记者了解,早在2010年7月16日,首钢就与吉林省各方签署合作协议,实施了对通钢集团的联合重组。根据协议,首钢出资25亿元现金收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的通钢集团部分股份并向通钢集团增资。同时,吉林省国资委也向首钢总公司划转了部分通钢集团股份。重组完成后,首钢将持有通钢集团77.59%的股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0.33%,吉林省国资委持有10%,其他小股东持有2.08%。这次,工信部批复的首钢通钢重组方案没有新的内容,仍然是两年前的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