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国资委今日(3月16日)发布公告称,3月14日,招商局集团所属招商新能源集团(下称“招商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今后4年内,国开行将为招商新能源提供规模达1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支持招商新能源在国内外开发、建设、运营太阳能电站项目,以及在新能源行业的技术、业务、资产并购及重组。
招商新能源作为招商局集团所属的从事综合性清洁能源的专业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在中国有逾百万平米的太阳能屋顶电站独家开发权和独家经营权。同时,招商新能源与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协鑫”)合资成立公司,在中国、美国和欧洲等地开发、建设和运营了多家太阳能电站。而国开行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清洁能源产业、环保领域的支持。截至2011年底,国开行资产总额逾6万亿元,节能减排和环保贷款余额达65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