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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调价作出说明

2012年03月19日 21:16 来源于 财新网
2月24日,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即超过4%,目前涨幅已超过10%

  【财新网】(记者 王永)3月19日晚,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发改电[2012]41号),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次提高成品油价格作出说明,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2月24日,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即超过4%,目前涨幅已超过10%,因此,国家相应提高了国内汽、柴油价格。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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