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东省惠州市将首先进行注册资本改革工作。3月21日,广东省政府就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支持广东加快专项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上信息。
该《意见》第十条称,“支持广东省选择条件成熟的一个地市,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功能和法律原则,开展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探索,强化企业和社会的信用意识。”
《南方都市报》报道称,2009年,广东省工商局曾经给惠州市工商局下发文件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或以下的,首期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为零,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只要全体股东签署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承诺书,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