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派纽约记者 赵何娟)成立131年的美国影像巨头伊士曼柯达,今年1月19日因资不抵债,向美国纽约南部破产法庭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关注。
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从GM(通用汽车)破产重组案,到柯达破产重组案,处于困境中的美国大企业正越来越多利用美国破产法第11章,寻求法律救济,以进行债务和经营重组,这也受到全球市场的关注。通用汽车破产案看似受益明显,柯达能否效仿重生尚待观察,虽然这并非企业能起死回生之保障,如何善用破产法,也已成为越来越多困境中的企业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