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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诉陈晓案再次开庭 国美拒绝和解

2012年04月27日 17:23 来源于 财新网
庭审争议焦点在于:新闻报道是否能证明陈晓违反“封口协议”,以及国美支付的1000万元究竟为高管经济补偿金还是协议对价
2010年2月1日,工人在江苏南通一国美电器店前安装字牌。 徐瑞平/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朱以师)4月27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诉前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陈晓违反离职协议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双方就补充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辩论,对陈晓是否违反“封口”协议始终各执一词。由于陈晓未能出庭,其代理律师对国美一方新提供的证据无法确认。法庭要求陈晓确认补充证据并形成书面材料后,再择日继续审理。

  与今年1月5日的第一次庭审一样,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邹晓春作为原告授权代表亲自出庭,被告方陈晓没有现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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