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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雅居乐欠缴地价款 百子湾地块被强制收回

2012年05月04日 11:20 来源于 财新网
由于该公司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地价款,北京国土资源局决定收回该地的使用权,已交纳的1700万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财新网】(记者 王永)继2010年收回顺义天竺22号地块之后,因买方北京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雅居乐)未能履约缴付地价款,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收回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并罚没1700万元拍地保证金。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5月2日发布公告称,北京雅居乐于2009年12月30日以7.1亿元竞得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现由于该公司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地价款,决定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北京雅居乐已交纳的1700万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暂停北京雅居乐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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