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东芝被认定操纵液晶显示器价格 被处8700万美元

2012年07月04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东芝必须向购买成品的消费者支付7000万美元赔偿,向使用LCD面板的厂商支付1700万美元赔偿
2011年8月23日,上海,东芝(TOSHIBA)在一次轨道交通展中展出。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杨秋波)据路透社7月3日消息,一加州北部法院陪审团裁决,日本东芝在液晶显示器(LCD)市场共谋操纵价格,须承担8700万美元赔偿责任。

  用户对东芝和其他LCD厂商提起一项集体民事诉讼,指控他们存在反竞争行为。多数其他被告以和解形式了结此案,但东芝决定将本案交由旧金山联邦法院审理。

  法院在周二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东芝必须向购买成品的消费者支付7000万美元赔偿,向使用LCD面板的厂商支付1700万美元赔偿。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