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2012年采暖季供热要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制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选表、安装和收费衔接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面积上限”,完善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一些地方重保障轻节能,错误地认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企业就一定会减少收入;存在计量热价制定不合理、计量收费政策不配套;地方供热系统缺乏调控装置,供热系统水质差,且组织领导能力、供热企业能力、计量检测能力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