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深圳市有关税务部门提交了税收优惠备案资料,并于2013年4月8日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备案审理通过,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福备[2013]170号),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已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率做出调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9万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定为准)。公司将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修订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修订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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