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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14项行政审批权被终止

2013年04月15日 16:28 来源于 财新网
此次《规定》终止国家铁路局企业自备车辆运输审批和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两项审批权,为国家铁路局释放权利、减少行政干预和铁路企业市场化的最大信号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近日下发,规定终止了原铁道部拥有的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等14项行政审批权力。

  《规定》明确,终止国家铁路局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14项行政审批权力。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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