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4%,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证券时报网消息 宝利沥青(300135)5月2日公告, 根据宝利沥青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签订的《湖南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框架协议》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炎汝高速第5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炎汝高速第5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炎汝高速第5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了沥青产品购销合同。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