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2012年-2015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2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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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消息 长城集团(300089)5月9日公告, 长城集团2009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2012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201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244000183,发证时间: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3年),公司已通过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