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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招标拟推“药交所”模式

2013年05月22日 10:58 来源于 财新网
业内人士称,“药交所”模式非常不利于普药企业,但对有独家产品的药企是大利好。虽然新模式切断了医院和药厂商之间的利益勾连,却可能新搭建了招标平台和药厂商之间的利益渠道
2006年4月20日,郑州举办医药展会上某制药企业展台。 沙浪/CFP

  【财新网】(记者 何春梅)5月20日,在A股普涨之时医药板块却普遍呈现大幅下挫的态势。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于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该方案被称为广东的“药交所”模式。

  “药交所”模式于2010年最先在重庆市启动,此后成都市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医院和药企的采购行为完全在网上进行,药企报出挂牌价,医院议价后进行采购。重庆药交所设立之后,2011年药品销售价格较2010年降低28%以上。而广东新规则与重庆药交所模式最大不同在于,广东是由医院提出药品需求后,申报到第三方平台上,然后再由企业根据医院的需求量进行竞价,价低者中标。如何保障低价药品的质量,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意见稿要求相关单位于2013年5月24日前递交修改意见。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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