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群)6月16日下午,东星集团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其与融众集团关于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公司)股权纠纷案发现的新证据。
东星集团称,他们发现落款为2008年7月8日东盛公司的《出资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决议》上的“兰世立”签名并非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本人所签;《出资转让协议》中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公章也与工商登记的不符,且没有法人签名。
东星集团的代理律师称,他们是在调取东盛公司工商登记档案时意外发现的。
【财新网】(记者 周群)6月16日下午,东星集团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其与融众集团关于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公司)股权纠纷案发现的新证据。
东星集团称,他们发现落款为2008年7月8日东盛公司的《出资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决议》上的“兰世立”签名并非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本人所签;《出资转让协议》中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公章也与工商登记的不符,且没有法人签名。
东星集团的代理律师称,他们是在调取东盛公司工商登记档案时意外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