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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违法广告发布药企将暂停销售

2013年07月01日 17:52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今年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广告审查、广告监测、违法广告公告和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等监管工作做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被告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这些企业仍发布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6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在会上指出,虚假医药广告最大的危害不仅是虚假宣传,还极有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进一步提高对惩治违法广告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刘佩智副局长指出,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2期,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45万多条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8个,暂停产品销售484次。总局单独或联合工商部门曝光违法广告产品22个。这一系列治理措施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声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正本清源,总局按照从严审查、从严监管的原则,提出了19条具体指导意见,帮助各地在广告内容审查中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即时纠正。截至5月底,总局稽查局共组织复审抽查1202个广告审批情况。

  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总局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列为重点之一,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责成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承诺。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被告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这些企业仍发布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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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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