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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终止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公司股权

2013年08月05日 17:1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江苏旷达(002516)8月5日晚间公告终止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公司称,上述收购事项的终止并不影响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寻找合作项目。

  此前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于6月4日公司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拟收购山东力诺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力诺的全部股权,并于6月6日股票复牌。

  筹划收购项目启动后,公司积极推进上述收购工作。经过交易双方多轮磋商,未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日前公司收到山东力诺就此次收购事项的《工作联系函》,山东力诺决定终止本次合作。故公司将终止收购青海力诺股权。

  江苏旷达表示,由于上述收购事项一直处于洽谈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公司按框架协议约定前期支付给山东力诺的800万元订金将由山东力诺在8月9日之前全额返还到公司账户。因此,终止上述收购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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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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