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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长城与星河地产被诉支付房款5656万

2013年08月14日 21:3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8月14日晚间,深长城(000042)公告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深圳市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及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传票及民事诉状等材料,并定于2013年9月18日开庭审理。

  据悉,1997年11月25日,岗厦实业与深长城、星河地产签订了《合作开发“长城畔山花园”合同书》,约定三方合作开发宗地号为B306-18和B306-23两地块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岗厦实业分得了271套住宅,并将271套住宅委托给深长城、星河地产进行销售并收取房款。

  截至2003年9月18日,岗厦实业仅收到星河地产支付的8910万元。2012年6月,岗厦实业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岗厦实业该项目分得的物业合计应收房款为1.46亿元,据此,深长城、星河地产尚欠5655.53万元未付给岗厦实业。

  因此,岗厦实业请求判深长城、星河地产支付其售房款5655.53万元;同时由深长城、星河地产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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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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