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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铁总退票方案违反多项法律

2013年08月29日 16:26 来源于 财新网
认为铁路运输价格本质上还应当是政府定价范畴,中铁总公司“超越权限擅自制定火车票价格或者运杂费价格”是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经营行为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日前再次对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公司)发起质疑,他认为中铁总公司8月26日发布的《9月1日起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并实施梯次退票》方案(下称《方案》)构成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

  8月28日,董正伟依据《价格法》和《反垄断法》规定,将一份《价格违法和反垄断举报信》(下称《举报信》)邮寄至国家发改委。请求发改委对中铁总公司退票手续费涨价行为开展反垄断和价格执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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