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负责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变更通知函》,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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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负责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变更通知函》,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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