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浙江广厦(600052)10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将持有的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出售给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审计,广福置业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为6,388.39万元,评估值为39,155.04万元,评估增值32,766.65万元,增值率512.91 %。根据持股比例进行计算,公司拟转让所持广福置业90%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35,239.54万元,较广福置业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增值率为512.91%。评估基准日后,广福置业于2013年10月8日进行了现金分红,公司将获得1,800万元分红(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实施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交易金额为33,439.54万元。
公司称,本次交易是公司进一步加强存量商品房去化、加大销售力度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保障年度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公司房地产开发的区域定位和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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