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正和股份(600759)19日晚间公告,11月1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正和与庄振伟签署《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庄振伟关于转/受让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正和股份8000万股,转让均价为5.06元/股。
本次协议转让前,广西正和持有正和股份4.41亿股,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36.17%。本次协议转让后,广西正和持有正和股份3.61亿股,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9.61%。
根据2013年11月11日陈隆基、王华玉与香港中科、HUI Ling(许玲)签署的《关于<关于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广西正和须将所持有的正和股份的股权减持到30%以下。因此,广西正和已经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了减持行为。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