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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两产品接盘国民技术8.5%股份 兴全称不是一致行动人

2013年11月21日 08:4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兴全基金有关人士称,两只子公司产品背后没有高管代持,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证券时报记者 张哲 杜志鑫

  日前,国民技术发布股权转让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中国华大74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最终受让方已经确定。值得关注的是,在其确定的9个受让方里,除7位自然人外,赫然出现了由兴全睿众管理的两只资产管理计划,而兴全睿众是兴业全球基金公司的全资专户子公司。

  公告显示,兴全睿众两产品拟受让的股份合计超2300万股,占国民技术总股本比例达8.4992%,超过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公告引起市场上颇多质疑:9个受让方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中是否存在管理层代持?

  兴全基金有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民技术股权转让涉及到的两只产品为子公司私募产品,与客户签有保密协议,公司不能透露具体的产品信息,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不是代持,不存在所谓一致行动人。“不同的产品所持有的股权,分属于不同的持有人,因此不能通过简单的股份累加之后得出兴全基金就是第一大股东的结论,因为股权不是兴全基金持有的。”

  业内人士称,是否一致行动人,这个问题在股权转让之前应该做了尽职调研。接近兴全基金的人士透露,上市公司做这个项目之前,相关受让方都要出具尽职调研材料,也确实曾有律师到兴全睿众公司做过尽职调研,确保两个产品的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从上市公司的角度说,如果确实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按规定是必须要做出公告的。”

  此项股权转让可能还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出让方中国华大属国有控股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还需要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正式实施。

  根据公告,中国华大已于11月15日与9家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华大支付30%转让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股份转让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后3个工作内,受让方再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价款。

  深圳某基金子公司人士称,在不考虑代持等特殊因素的情况下,现在参与国民技术也是一项较好的财务投资。根据国民技术转让公告,大股东确定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7.95元,而在其停牌前,股价已经到了21.68元,较转让价有21%的溢价,与此同时,在国民技术停牌的这两个月内,受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消息的影响,近期与信息安全相关的股票大幅上涨。因此,一旦国民技术复牌,其股价恢复性上涨是大概率事件。

  不过,根据公开资料,此次是基金公司的产品首次参与国有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汇添富等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曾参与大有能源股权协议转让,但并未涉及国有资产,受让的股权比例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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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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