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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股份:解除《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4年01月27日 20:22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金马股份(000980)1月27日公告, 金马股份2012年10月15日与杭州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由蓝海房产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园西路与广场路交汇点的联合中心北区A座1至3层商铺和5、6层写字楼。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6,480平方米,购买单价为28028元/平方米,购房款总额为181,621,440.00元。。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8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81,621,440.00元,蓝海房产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合同项下商品房交付公司。截止目前,因蓝海房产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其商品房等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按规定的进度执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并于2014年1月27日签署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解除《合同》后,公司将收回已支付的购房金额181,621,440.00元,并可获得损失补偿款1,300万元,将直接影响公司当年损益,预计可增加利润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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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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