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华社报道,汉思能源公布,有关集团作为申请人向广州仲裁委员会就与中石化(00386-HK)分公司中石化广东於2004年订立《油罐租赁协议书》提出申索仲裁之主要裁决,包括︰解除双方签订的《油罐租赁协议书》及《油罐租赁补充协议》;中石化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6.07亿人民币;及申请人向中石化返还使用费2178万人民币。
仲裁委员会颁令,上述裁决款项相互抵扣後,被申请人须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该集团缴付上述裁决款项净额。仲裁裁决自仲裁裁决书颁发当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股份今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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