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和黄盛秋于2014年5月9日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以明确各方在做出公司重大事项时应互相协商并保持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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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消息 千山药机(300216)5月12日公告, 千山药机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和黄盛秋为保持公司经营决策的一致性,于2010年1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签署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36个月时止,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14年5月10日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