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自去年10月中断后,日前再现启动迹象。国家铁路局今日发布了《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亮点颇多。
《意见稿》提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可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获得铁路运输许可。并强调,拥有铁路基础设施所有权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铁路运输经营方式,包括独立、合作、委托以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意见稿》同时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承担铁路公益性运输义务。各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应当在平等协商、开放合作,公平竞争,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铁路网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