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瑞丰股份将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500,000股和6,250,000股质押给海通资管的行为已分别于2013年8月2日和2013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公告编号分别是2013-032、2013-040。
现因上述两笔股票质押合同到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500,000股已于2014年8月20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250,000股已于201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分别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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