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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利空消息一览

2014年09月02日 09:1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奥马电器遭东盛投资减持800万股】

  奥马电器(002668)9月1日晚间公告,9月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东盛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通知。东盛投资分别于2014年8月28日、9月1日减持所持有奥马电器200万股、600万股,分别占奥马电器总股本1.21%、3.63%。

  【鸿利光电收购斯迈得夭折 或与股权代持有关】

  鸿利光电 (300219)公告,经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9月1日召开的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审核意见为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公司股票2日起复牌。

  【聚光科技遭RICH GOAL减持656万股】

  聚光科技(300203)9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减持股份的告知函。RICH GOAL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59,8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47%。

  【秀强股份遭秀强投资连续大宗减持】

  秀强股份(300160)9月1日晚间公告,8月30日,公司接到股东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秀强投资自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天晟新材控股股东三自然人计划大幅减持】

  天晟新材(300169)9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的《股份减持计划》。

  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3月10日六个月内,吕泽伟、孙剑、吴海宙计划减持均不超过1600万股,即上述人员分别减持的股份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8%。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

  【焦作万方股东抛767万股 占股本0.65%】

  焦作万方(000612)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股东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8月25日至8月29日间减持公司股份766.92万股,占总股本的0.65%。

  焦作万方表示,本次减持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4.996%,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会稽山董秘辞职 公司上市仅一周】

  会稽山(601579)周一晚间发布公告,近日,杜传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董事长金建顺代行。

  杜传文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

  【鸿利光电并购重组申请被否】

  证监会9月1日晚间公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 鸿利光电 (300219)并购重组申请被否。

  其中,有关于鸿利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九洲电气终止筹划重组 9月2日复牌】

  九洲电气(300040)周一晚间公告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将于9月2日开市起复牌。

  【开尔新材遭实际控制人减持870万股】

  开尔新材(300234)9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学之妻)和邢翰科(邢翰学之胞弟)为一致行动人,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流动性,邢翰科于8月26日,吴剑鸣于9月1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440万股、43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7%、1.6288%。

  【禾欣股份回购股份方案期满 回购0股】

  禾欣股份(002343)9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9月2日审议通过,截止2014年9月1日,回购期满。

  截止2014年9月1日,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数量为0股。公司的回购价格为: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5日之前不超过每股7.50元、2014年6月5日之后不超过每股7.25元,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价未达到回购价格,故公司未能实施回购方案

  【赣锋锂业信披违规等被证监局警示】

  赣锋锂业(002460)9月1日晚间公告,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发现赣锋锂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与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部分填报内容错误、不完备;公司3月3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3月11日停牌公告中未披露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

  《决定》指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原董事会秘书邵瑾在知晓公司正在与相关企业商谈收购事宜的情况下,仍然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公告,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决定》指出,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和原董事会秘书邵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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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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