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5日,金美欧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535,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用于为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已于2013年06月25日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142,700,000股增至285,400,000股,金美欧女士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的股份共计23,070,000股。
2014年09月12日,金美欧女士将上述23,0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08%)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