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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公告

2014年10月15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锦龙股份(000712)10月15日公告, 锦龙股份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3年9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向中国银行清远分行贷款人民币4亿元、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人民币2.5亿元。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应将持有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3.0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将公司持有的中山证券28.59%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公司于近日办理了将公司持有的中山证券4.4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的相关手续。至此,公司已将持有的中山证券33.0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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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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