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4年12月09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目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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