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及创新团队签订《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合同书》(合同编号:2013C071),东莞市将按照广东省划拨给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额度给予不低于1:0.5的比例的配套资助(即1250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笔1250万元配套资助资金,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在收到该笔财政资助款项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项目的归属期间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次计入各期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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