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集团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与浙江综资公司签署了《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浙江物产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152,497,69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13%),以协议方式转让予浙江综资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及浙江省国资委有关安排并结合浙江综资公司定位,本公司前述46.13%股权将依法适时划转予浙江交通集团。在确保本公司有关各方利益得到统筹安排及充分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满足相应商业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及浙江交通集团正在考虑和筹划相关的资产整合、资产注入、重大收购等相关重大交易事项,并将与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择一进行。
因该等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30日,即承诺在2015年1月30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交易方案(如有)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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