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东旭B(200413)3月25日公告, 东旭光电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财新PMI NEI 财新智能贝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