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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只是A股制度完善的第一步

2015年09月14日 09:1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在6月份股灾之后,中国股市内在制度性缺陷暴露无遗。为完善市场制度,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笔者认为,熔断机制的内在作用是防范市场过度投机,对于市场最主要的功能是起到稳定器或者保险丝作用,但并不改变整个市场的主流趋势。因此,熔断机制的引入对于完善股市制度建设,特别是对于中国等新兴市场股市这类起步较晚、制度不健全、散户占主体的市场有积极作用。然而,引入熔断机制只是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后期还需要进一步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尤其是在注册制、退市制度、对冲工具等方面。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美国股市自1988年引入熔断机制之后,已经有18年没有发生股灾,熔断机制可谓功不可没。熔断机制的出现与市场发展程度、历史原因有很大关系。熔断机制是美国股灾之后的新创举,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有效防止突发性风险和减小风险的严重性;二是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三是有利于消除陈旧价格导致的期货市场流动性下降;四是为逐步化解交易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由于国内证券期货市场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中国股市行政干预较多,投机性远高于投资性,股市分红很少,股市收益基本来源于投机,因此无法培养价值投资的市场氛围,这就为中国股市暴涨暴跌埋下了隐患。2015年6月份股灾爆发的直接原因是市场过度投机后的去杠杆踩踏,但这与国内股市的市场结构不完善有关,比如A股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如果股市出现过度泡沫或者杠杆过高,那么股市出现灾难性下跌就难以避免。

  对比美国市场,美国在引入熔断机制之后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完善。2012年5月31日,美国证监会发布指令建立一项为期一年的试点计划(自2013年2月4日起生效),改变股市交易规则来限制异常的股市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影响,美国证监会要求股指价格限制基于每日而非季度进行计算。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举措是,整个市场暂停交易制度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级别将从原来的10%、20%与30%分别降至7%、13%与20%。

  相对美国的熔断制度,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征求意见稿中的熔断机制更加严格: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而且暂停交易时间更长。

  目前,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都采用了熔断机制,其在防范股市非理性暴跌和股灾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这些国家的股市在股票上市退市、T+0交易制度、分红制度和做空的对冲工具等制度上的建设非常突出。因此,熔断制度并非万能药,还需要中国在加大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分红等制度上面下工夫,并加快促进股指期货、股指期权、个股期权方面的对冲工具发展,这就给股市发展设置了多重保险。 (作者单位:宝城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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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范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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