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鲁晓曦)根据最新披露的司法文书内容,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一名女性“关系密切人”,利用该特殊身份2004年结识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蒋洁敏,后者违规为其获得天然气公用指标等提供了不当帮助。
这位女性“关系密切人”名为李晓梅,51岁,是北京宏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四川博能油气输配有限公司股东。《新京报》获得的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中石油相关领导违反规定,为周永康关系密切人李晓梅在获得天燃气公用指标上提供帮助,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等秩序”。
根据该报的报道,李晓梅与周永康很早就相识,2003年发展为情人关系;2004年4月,中石油一位领导将李晓梅介绍给蒋洁敏认识,称李晓梅“与周永康关系密切”,请蒋洁敏关照。两个月后,李晓梅即请蒋洁敏帮助四川博能燃气公司增加燃气指标得遂。司法文件显示,截止2013年7月,博能燃气公司通过倒卖和销售用气指标非法获利8337.7516万元,李晓梅从中获利3021.0243万元。但相关文件并未显示周永康是否知晓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