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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山内斗卷土重来 二股东力挺李勤夫父子

2016年01月19日 08:0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证券时报记者 梅双

  历经四年的股权争夺看似尘埃落定,然而,一纸诉状让九龙山(600555)内斗风波再起。

  九龙山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5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状》。

  平湖九龙山递交的这两份起诉状矛头直指关于罢免李勤夫董事职务等议案。而九龙山方面认为,原告条文引用出现重大错误。一场本以为逐渐平息的争夺卷土重来。

  公告显示,起诉状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据悉,静安法院将于2016年1月25日开庭,将上述撤销董事会和撤销股东大会的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平湖九龙山认为,上海大新华实业方面不享有独立董事的提名权,而平湖九龙山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李勤夫。

  “按照此前协议约定,新增独立董事人应当由原告推荐。”平湖九龙山表示,2011年3月17日,原告等作为出让方与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其中约定:“标的公司董事会组成及高管的调整约定:改选董事会的候选人由受让方推荐四名董事候选人、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他董事由原告和 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推荐,一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应事先向对方征求意见,出让方推荐的董事应支持出让方推荐的董事出任董事长并支持出让方向标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

  由此,平湖九龙山认为,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提议免除李勤夫及李梦强董事职务的议案,违反了已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内容。

  而九龙山坚称,原告条文引用出现重大错误,涉诉董事会、股东大会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并履行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还聘请了专业律师对会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见证。

  九龙山表示,经董事会核查平湖九龙山向法院提交的《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发现平湖九龙山的起诉状中条文引用出现重大错误,导致起诉状文意与《框架协议》的内容完全相反。《框架协议》第十八条的原文为“甲乙方(即“出让方”)推荐的董事应支持戊方(即“受让方”)推荐的董事出任董事长并支持戊方向标的公司(即“九龙山”)委派财务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

  另外,九龙山还指出,之所以提议免除李勤夫、李梦强董事职务,是出于对上市公司促进公司发展的需要,九龙山董事会在2015年12月15日公告中已作出相关说明。

  据了解,九龙山于12月23日在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有关免去李勤夫父子董事会职务等议案,而二股东李勤夫方面并未现身现场投票。

  自2011年成功控股九龙山后,海航集团与李勤夫的控制权之争一直没有停止,双方曾互相指责、起诉,甚至出现“双头董事会”的局面。海航集团一直想将九龙山打造为旅游+地产平台,将旅游及金融相关业务注入。然而,李勤夫方面以转让款未全部到位为由,欲实际操控公司的日常运作,不愿交出董事长一职。直至2014年初,因担忧九龙山面临的退市风险,双方选择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2015年11月16日,九龙山公告称,由于董事李勤夫、李梦强对重组的相关议案弃权,一名独立董事未参会,相关议案并未获得通过,九龙山筹划了5个月的资产重组被迫终止。这也被认为是李勤夫父子遭九龙山罢免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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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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