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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

2016年05月26日 17:5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马传茂 近日,青岛银行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成为山东省内首家获此资格的地方法人机构。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2016〕13号》,青岛银行通过了由交易商协会秘书处组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承销商、投资人、发行人等市场成员代表进行的市场评价,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青岛银行获准在山东省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

  据悉,近年来,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飞速发展,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量逐年上升。为使更多的地方性银行参与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工作中来,在分享债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为地方企业服务,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启动建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分层机制,并逐步展开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类)参与B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

  青岛银行此次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将有助于该行投行业务的发展,丰富投行业务品种,拓宽与企业合作模式,增加该行服务地方经济的产品多样性,同时也可为地方各类型企业提供更加方便的融资方式,更加市场化的融资成本。这也意味着,青岛银行打开了独立参加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工具的大门,可向客户提供中期票据(MTN)、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定向工具(PP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资产支持票据(ABN)、项目收益票据(PRN)、债务融资工具(DFI)、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等,满足各类型企业不同性质的资金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已基本形成了参与主体丰富、发行方式多样、产品结构完整的市场体系,在直接融资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额比重持续提升的市场情况下,该行获得资质后,一是将充分发挥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优势,积极拓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深耕细作本地市场,深度挖掘市场需求,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服务民生,支持绿色经济。二是推动该行资产业务升级转型,发展轻资产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改善收入结构,提高资产回报率,提升品牌优势,更富有内涵的发展。(马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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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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