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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大额存单个人认购起点金额降至20万元

2016年06月06日 18: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李志强 央行公告称,为推进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个人金融资产投资渠道,增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公布)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公告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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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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