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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去年亏逾3亿元 深交所问询应收账款高等问题

2016年06月13日 20:1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康殷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内工业经济增速下滑,特别是传统行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压力加大,美锦能源(000723)所处的煤炭、焦化行业形势在底部运行,主营的焦炭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毛利率和产品价格下降。虽然后来市场开始反弹,但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仍受到较大的影响。

  2015年年报显示,美锦能源实现营业收入57.02亿元,同比下降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4亿元,同比下降65.08%。6月13日,深交所向美锦能源发出年报问询函,关注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差异较大、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问题。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2015年报报告期内,美锦能源实现营业收入57.02亿元,同比下滑8.69%;应收帐款金额为22.43亿元,同比增长20.5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60亿元,同比下降44.34%。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销售商品结算模式及其变化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差异较大、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主要原因,以及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增长的合理性。

  另外,报告期内美锦能源对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为8.90亿元, 采购额为10.02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交易的主要内容、往来款项金额及账龄、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美锦能源年报中”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显示,姚俊花、朱锦彪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津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则显示姚俊花、朱锦彪未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上述表述是否存在不一致,并披露实际薪酬领取情况。

  深交所还发现,美锦能源年报和《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对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和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分别为7.91亿元和1.00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上述款项的性质,说明将上述款项认定为“重组产生的经营性往来”的依据, 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判断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美锦能源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拥有的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76.96%股权、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含美锦煤焦化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55%股权以及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 60%股权、天津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大连美锦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上述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向美锦集团发行16.8亿股 A 股股票和支付 8410.95 万元现金作为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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