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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控股股东5.8%持股股份被司法强制划转

2016年06月13日 20:2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岳薇 柳化股份(600423)6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481.6万股股票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

  本次股份划转前,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1.17亿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9.23%。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0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52%。

  公告显示,柳化集团原持有柳化股份1.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因柳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其他合同纠纷一案,2015 年 12 月 1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柳化股份 708.6万股股票至华润银行的证券账户。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股票的数量为 1.18亿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9.55%。

  而后,因柳化集团及其控股孙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北区支行票据纠纷一案,2016 年 4 月 28 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柳化股份 125万股股票至中国银行指定的证券账户。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股票的数量为 1.17亿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3%。

  上述三次司法强制执行共计划转柳化集团所持柳化股份股票 2315.2万股, 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5.8%。目前,柳化集团仍然是柳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均已被司法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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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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