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孙宪超 锦州港 (600190)7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此理财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锦州港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标的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
锦州港称,公司运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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