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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国务院:新能源汽车骗补及违规谋补均受惩处

2016年07月07日 12:19 来源于 财新网
骗补和违规谋补主要有三种方式;今后仍将总体保持补贴政策连续性,替代政策如积分交易机制要尽快引入
2016年2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的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厂区,部分新能源汽车并没有完工,就已经安上了正式的车牌。 安丽敏/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安丽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督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惩处骗补行为并完善相关制度。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西安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参会并透露以上信息。肖亚庆还在座谈会上宣读了督查报告主要内容。

  财新记者注意到,除骗补外,督查结果还提出“违规谋补”概念。骗补和违规谋补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车辆未达到推广标准甚至未生产,违规取得牌照骗取补贴;车辆符合规定,但卖给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未达到补贴条件提前谋取补贴;车辆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补贴后大量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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