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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思股份与颐杰鸿泰、华山投资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07月26日 19:4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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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孙宪超 派思股份 (603318)7月26日晚公告,近日,公司分别与颐杰鸿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颐杰鸿泰”)和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简称“华山投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据了解,颐杰鸿泰与派思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战略合作协议,颐杰鸿泰利用其在海外电站EPC项目领域丰富的市场资源和产业背景,协助派思股份进入海外电站EPC项目市场,颐杰鸿泰及其合作伙伴的市场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派思股份作为长期战略供货商。另外,派思股份在清洁能源、光伏、新能源投资领域与颐杰鸿泰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开拓,派思股份的能源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颐杰鸿泰及其合作伙伴作为EPC总包商和投资伙伴。

  在资本市场合作方面,派思股份与颐杰鸿泰合作,参与或新成立电力产业投资基金,双方共同发掘优质项目资源,协助基金进行价值投资。派思股份在资本市场进行的定向增发,在同等条件下颐杰鸿泰有优先认购权。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起设立一只并购基金,致力于完善派思股份产业链,寻找合适标的进行投资,条件成熟时由派思股份完成对基金投资标的的并购和重组。

  在谈及对公司的影响时,派思股份表示,与颐杰鸿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本次战略合作将为公司打开国际市场、延伸产业链上下游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据派思股份介绍,根据与华山投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展开公司融资业务合作、投资和并购业务合作、综合金融和资本运作服务、产业整合业务合作、资本规划业务合作和股票质押合作。在未来三年,华山投资有义务、有优先权为派思股份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人。双方另行洽谈和签署投资协议。

  对于与华山投资的合作,派思股份表示,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鉴于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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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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